避稅補繳罰款達44億 截至1月底 19萬人未交百億稅
明報
3/07/2012
【明報專訊】稅務局預計2011/12年度非法避稅款項連罰款較上年度多出一倍,近44億元,當中包括數宗大額避稅個案;而截至今年1月底,有近19萬人過期未交稅,涉及稅項超過100億元,同期被追稅半年或以上仍未繳清稅款、遭罰收一成附加費的薪俸稅個案達7300宗,遠超過去3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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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款5年增6.4倍
稅務局就財政開支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資料,顯示2011/12年度完成審查的避稅個案為226宗,較2010/11年度的234宗稍減,但涉及個案的被評定補繳稅款及罰款高達43.55億元,較2010/11年度的21.93億元多出98.6%,較5年前、即2007/08年度的5.91億元(涉188宗個案)更高出6.4倍。
當局解釋,2011/12年度涉及避稅款項突增的原因,是年度內發生了數宗大額避稅個案,但並沒有進一步透露相關的避稅銀碼、個案類別和宗數。
2011/12年度繳付利得稅和薪俸稅的個案中,截至2012年1月31日分別有5400宗和40,800宗獲批暫緩繳稅,已超過上年度的5200宗和33,100宗。同期過期未交稅的稅單多達187,800張,共涉稅款105億元。
稅局會先向欠交稅者發出5%附加費通知書,2011/12年度接獲有關通知書的個案達11.23萬宗,涉及27.38億元,當中逾七成即8.25萬宗屬薪俸稅個案。因沒有在繳稅限期6個月內清繳稅款,而被稅務局再發出10%附加費通知書的薪俸稅個案更多達7300宗(見表),較對上3個年度全年有5800至7100宗還要多。
年內提4033訴訟
針對追討欠稅工作,稅務局表示,若納稅人在稅務局發出5%附加費通知書後仍未清繳稅款,當局會開立檔案全面展開追稅,包括向其僱主及銀行發出追討欠稅通知書,以及向法庭提出訴訟,2011/12年度已發出52,491張追稅行動通知書,並就追稅作出4033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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