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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8, 2012

亞馬遜推4新機 Kindle Fire HD 強撼蘋果

亞馬遜推4新機 強撼蘋果
經濟日報 – 2012年9月8日星期六

Amazon新產品比較




【經濟日報專訊】第四季平板電腦戰白熱化,亞馬遜(Amazon)推出4款新機,兼大打減價戰將入門機減至159美元(約1,240港元),加上所有新產品均支援廣告,刺激股價再創新高。分析指亞馬遜正逐漸擴大市場,但仍不足以動搖蘋果。

亞馬遜將旗艦板腦 Kindle Fire 劈價40美元,升級版速度更快,續航力更長,但僅售159美元。另外,公司新推3款「Kindle Fire HD」,售價由199至599美元,延續低價策略。Fire HD分為7吋及8.9吋屏幕,前者最平售199美元,後者最平售299美元,8.9吋版本更有配備4G LTE網絡服務的64GB機款,售599美元(約4,672港元),比蘋果相同規格的iPad,便宜230美元,明顯針對蘋果。

預載廣告模式 無法移除
軟件方面,Fire系列均預裝了Facebook及Skype應用程式,而4G服務每年收費約50美元,每月數據上限為250MB。新機亦支援廣告服務,電腦在屏幕保護模式時將顯示廣告,但用戶無法移除。而電子書閱讀器 Kindle 及 Kindle Paperwhite 用戶可多付20美元,購買非廣告版本。

亞馬遜並沒刻意公布廣告模式,但行政總裁貝佐斯(Jeff Bezos)強調,公司焦點不是科技產業,而是零售業務,而不是賣裝置來賺錢。受新機推出消息刺激,亞馬遜連續兩日創新高,昨早段一度最多升3%,高見259.19美元。

硬件軟件較遜 暫難超前
隨着Google與微軟稍後亦將加入戰場,勢必加劇競爭,亞馬遜擴大產品陣營應付對手,亦依賴Kindle協助數碼電影、書籍及音樂的銷售。

不過,亞馬遜在硬件及軟件上處於劣勢,CNBC科技評論員Jon Fortt料其仍未能改變市場規則,原因有三。首先,8.9吋Fire HD最快11月20日才出貨,但傳聞蘋果即將推出迷你iPad,只要蘋果盡早公開發售,便可搶得旺季「頭啖湯」。

其次,有指亞馬遜仍未完成Fire HD的軟件設置,未必準時出貨;最後,蘋果單在上季便賣出1,700萬部iPad,加上可能推出迷你版,可推算出iPad的假期需求將更大,反而原版Fire推出時只賣出550萬至600萬部,恐難超逾蘋果領先地位。

Tuesday, June 12, 2012

蘋果3D地圖可窺室內侵私隱 10厘米解析度更勝Google

蘋果3D地圖可窺室內侵私隱 10厘米解析度更勝Google
明報 
6/12/2012


【明報專訊】蘋果全球開發商大會(WWDC)本港時間周一深夜1時在三藩市舉行,蘋果將推出最新作業平台iOS6,以及全新自家地圖軟件,挑戰Google Maps巿場地位,消息人士形容,新地圖「將令人震驚」。蘋果據報還在運用「軍事級」影像技術,進一步製作高解像3D地圖,無論地面甚至室內的情况都可能無所遁形,有民間團體質疑新地圖將侵害個人私隱。
發布自家地圖軟件


蘋果iPhone、iPad等產品,現時預設採用內置的Google地圖服務,但去年蘋果收購立體地圖繪製公司C3 Technologies(C3),顯示蘋果希望開發自家地圖。


C3原屬瑞典航天及國防集團Saab AB,擁有從平面圖像建構精密3D地圖的核心技術,可用於國防,例如引導導彈攻擊目標。


英國《每日郵報》稱,打算棄用Google地圖的蘋果,正利用C3的製圖技術,製作高解像3D地圖,迎戰Google Earth上周五宣布推出的「全3D地圖」。


報道稱,要蒐集製作地圖的圖像,先要在飛機、直升機甚至無人機上的不同位置,裝上多個特製攝像鏡頭,以便拍攝建築物或地標的所有角度。裝上鏡頭的飛機,會在離地面500米高(和全港最高大廈環球貿易中心高度484米相若)的空中盤旋,拍攝地面情况,同時詳細記錄全球定位系統(GPS)的位置和相機的角度,隨後圖像和數據會整合成3D地圖。一般小型飛機每小時拍攝範圍可達100平方公里。


首創全方位觀建築物側面
蘋果的3D地圖將成為首個可觀察建築物各個側面的立體地圖。其製圖所採用的特製攝像鏡頭,與美軍在阿富汗偵測恐怖分子所用的類似,性能極高,可清楚拍攝地面上長度10厘米或以上的物件,比Google提供的衛星立體地圖約1米的解像度高得多。理論上,特製鏡頭甚至可能透過窗戶,拍攝到室內情况。目前C3已在全球最少20個地點,包括英國倫敦、美國紐約、挪威奧斯陸等城巿作立體繪圖測試,預料未來將拓展製圖範圍,但暫未公布其他拍攝地點。


精密如偵測恐怖分子
有民間團體憂慮個人私隱會淪為新一代地圖競賽的犧牲品。人權監察組織Big Brother Watch總監皮克爾斯(Nick Pickles)警告,由於新一代地圖解像度愈來愈高,日後人們在家居作日光浴等私人活動時,可能會被蘋果或Google攝下。


美國民間私隱關注組織電子私隱資訊中心(EPIC)更認為,蘋果若需使用高解像物業圖像,應先徵求業主同意,否則應仿照Google街景,先將民居及人像的圖像模糊化才公開發布。


http://easss.com/books





港律師﹕街拍屋內情形不違法
明報 
6/12/2012


【明報專訊】對於外界關注蘋果用以製作3D地圖的攝錄鏡頭可穿過玻璃窗拍到室內情况,有侵犯私隱之嫌,本港執業律師黃國桐指出,香港現行採用的普通法,只會保障個人資料(personal data),而私隱(privacy)不屬個人財產(property),不受法律保障,即使蘋果拍到屋內情形,亦不算違法。


私隱非財產 不受法律保障
黃國桐解釋,就私隱問題立法,牽涉新聞自由及知情權等,如何平衡存在爭議。有別於針對個別人士安裝針孔攝錄機偷拍,蘋果只是拍攝地圖,即使拍到屋主或屋內情形,這些影像也只是製作地圖的背景資料,不構成法律問題。


屋內影像只當地圖背景
民航處回覆本報稱,處方沒有收到蘋果拍攝地圖的申請,當局審批飛行申請,主要基於航空安全,以及對地面建築及人身安全的考慮。本港法例對不同飛機的飛行高度有不同限制,以直升機為例,當它飛越鬧市時,直升機的最低飛行高度,必須較方圓2000呎(610米)範圍內的地面最高固定物體,額外高出1500呎(457.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