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0, 2012
新光戲院結業前夕再續命 李居明月租100萬接手4年經營權
新光結業前夕再續命 李居明接手 月租100萬
明報 – 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
不少市民趕在新光結業前到來拍照,得悉戲院得以繼續經營,紛紛表示驚喜。
李居明手執剛簽下的租約,與蓋鳴暉、吳美英等粵劇界成員宣布新光續租4年。
【明報專訊】近十年屢傳結業的新光戲院,再一次在租約期滿前「續命」。劇團創辦人李居明昨晨趕及與業主續約,以月租100萬元的代價接手新光未來4年經營權,下月1日裝修後復業,可望與2015年落成的西九戲曲中心接軌。他批評政府未有致力延續粵劇發展,誓言要活化新光成一級粵劇殿堂。
經營新光戲院的聯藝機構早已表明不再續租,原定今日告別戲迷,市場早前傳出業主有意將之租予連鎖快餐店或教會,至上周二有突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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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穿針引線
近年銳意發展新篇粵劇的盛世天戲劇團創辦人李居明,早前表明欲承租新光,惟未能接觸新光業主、商人羅肇唐次子羅守輝。至上周二李收到身為八和會館顧問的特首參選人梁振英親自致電,願代為穿針引線,促成雙方傾談,終於昨早以100萬元月租的代價,續租新光4年。
下月起裝修 員工全留任
李居明引述業主稱,從政府方面收到錯誤消息,以為新光已完成其粵劇界的歷史使命,政府有足夠場地予戲班租用,故原本打算把戲院改為商業發展。李居明批評政府未有致力保存作為粵劇殿堂的新光,續約過程中以不介入商業行為為由,未有從中協調,形容續約過程「一步一驚心,一步一難過」。
新光戲院將於下月起裝修,更換地氈,翻新洗手間,更新音響等,由業主與租戶共同出資,員工全數留任。劇團總監元海稱,並非要保留新光作集體回憶,而是要活化。李居明補充,日後會作篩選,確保演出的均為一流劇團,提升形象,冀繼續為中港劇團提供演出場地之餘,亦可讓服務團體租用作社會服務。
三度瀕結業 員工﹕最驚險今次
過去三度傳出結業,開業至今唯一一位堅守至今的新光員工、美術部主管馮國良形容,「這次是這些年來最驚險的一次」。適逢昨日戲院為告別戲迷,播放任白戲寶電影版《紫釵記》,開場前觀眾從經理得悉喜訊,全場掌聲如雷。然而馮國良擔心高價續約下,新光未來路途仍艱辛,「未必做得住」,盼業主可賣斷業權。
梁振英表示,一直支持粵劇在香港發展,粵劇和其他表演藝術都需要場地,自己僅在雙方之間進行溝通工作,對成功達成協議感高興,「大家都鬆一口氣」。一直爭取保留新光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坦言,高租金下如新光加票價,實屬無可厚非,促請政府繼續補助,支援粵劇發展。
在新光一角經營涼茶及涼果店的益壽堂老闆余伯,本打算今日參與保留新光遊行,得知好消息後頻呼「開心得不知怎樣形容」,「不用收買佬來收我的架生」。在新光內經營戲曲唱片店的聯藝影音負責人黃小姐直言「做生不如做熟」,即使月租十多萬元,也未必覓得這個戲迷集中地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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