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60天.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60天. Show all posts

Wednesday, March 7, 2012

廣東計畫 長者明年中居廣東省60天 可領1.3萬生果金


居粵60天 可領1.3萬生果金
星島日報 
3/07/2012


  長者明年中可領生果金在廣東省養老。政府昨天公布廣東計畫詳情,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每年在廣東省住滿六十日,便可領取全年一萬三千多元的生果金,但每年仍須回港六十天


當局考慮到部分長者早已移居廣東,故在計畫實施首年豁免長者於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限制。「廣東計畫」將於明年中實施,料有三萬人申請,政府每年需額外花三億七千多萬元。


http://ramsss.com/hk/news


  勞工及福利局下周一將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簡介特首去年《施政報告》建議的廣東計畫詳情,當局提交文件指,廣東計畫的申請條件與現行的高齡津貼計畫(即生果金)相似,申請人須為年滿六十五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成功申請者每年可享有三百零五天的離港寬限,但必須在廣東省而非香港住滿六十天方可領取全年一萬三千零八十元的生果金,款項會經申請人的本港銀行戶口以港元發放


  經港銀行發放
  現時,當局規定長者申請生果金前必須在港連續住滿一年。不過,當局考慮到不少長者早已移居廣東,難以符合一年規定,若他們同時為申請廣東計畫而回港居住一年,亦會對本地公共資源及服務構成一定壓力。


  因此,當局會於計畫實施首年推出一次性特別安排,豁免申請人於申請前連續居港滿一年的限制,但申請人需提交廣東省住址證明,並聲明其於廣東省定居最少一年


  明年中實施
  申請人即使正領取生果金,亦可申請廣東計畫若申請人日後退出計畫,回港長住後仍可續領生果金;申請人需親身到社署辦理手續,但當局會委託一些廣東省代理機構,協助因健康理由不宜返港的長者在內地辦理手續。當局預計將會有三萬名長者申請,涉及每年額外撥款達三億七千一百萬元,計畫將於明年年中實施。不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無必要保留每年留港六十天規定,他認為長者既然選擇到廣東省定居,自然希望長住。他說:「每年回港住六十天,香港哪裏有地方給他們住?親戚都不可能照顧這麼長時間」。


  議員質疑回港住哪裏
  他指,政府以本港銀行戶口「過數」,令長者經常要回港提款,造成不便,「為甚麼不可以和內地商討,真接過數到內地銀行戶口?」


  東莞工聯諮詢服務中心主任邵先生表示,現時有領取綜援的長者居於內地,他們可以使用提款卡在內地銀行的櫃員機提款,但每次都要被內地銀行徵收十五元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