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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亞玉豆腐花 元朗阜財街

亞玉豆腐花
2012年01月05日
(蔡瀾) 未能食素 Next Mag


亞玉豆腐花
地址:元朗阜財街 2號宏豐大廈地下 12號鋪
電話: 2664 9622


已經很多年沒光顧過「亞玉豆腐花」了,老店還在,開在元朗又新街中,店面極小,真不好找,而且極為高竇,每天下午一點鐘才開業,吃不吃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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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是有理由的,女主人每天清晨便起床磨豆作漿,製作豆腐花,工序需時,要過午才能侍客。

過程雖說簡單,也頗繁複:先將黃豆浸泡四至八小時,待豆吸飽了水份才能磨,製漿、濾渣、煮滾。

煮滾時,豆漿不能太淡,太淡了無味;不能過濃,過濃了又容易黐底。

最後的步驟稱為「沖豆花」,意即將小量的凝固劑放入桶底,降溫後的豆漿沖進去,五至十五分鐘即能完成。

滑與不滑,全靠經驗,最重要的是用心,吃一碗,即知。這家人除了豆漿、豆花,就是賣缽仔糕、客家糍粑,僅此而已。

豆漿和豆花分黃豆和黑豆做的,店裡把黃糖和糖漿及薑汁放在桌上,任由客人口味加減,女士們當然放得愈少愈好。

缽仔糕也做得出色,傳統的以黃糖、粘米粉製成,放入一個瓦製的小缽中蒸熟,故名之。店裡還堅持用容易打爛的瓦缽,其他地方已以塑膠杯子代替,一看倒胃。

也有兩種,味道相同,只是有紅豆和沒有紅豆之分。糕的份量極小。這才對路,一大了,也同樣吃不下去。

這裡的一口一個,既熱且糯,味覺清新,不會太甜,吃出粘米的香味來,難得難得。

令人驚喜的是客家糍粑,所謂糍粑,就是糯米糍,客家人的叫法不同而已,他們依足古法,用粘米粉搓成的皮又薄又軟,再填滿花生碎,黑白芝麻蓉去包,一個個白白胖胖排在古老的藤籃中蒸出,不嗜甜的人也會愛上。

新派甜品店開得通街都是,當今台灣派的佔大多數,但我寧願吃這種老土、樸實、不花巧的小食,願他們一代一代傳下去,但這句話,說得容易,做起來難。


客家糍粑$10/3件豆漿$7

紅豆缽仔糕$10/5件
豆腐花$6

「亞玉豆腐花」出品的小食樸實而不花巧,味道甚佳。

Tuesday, December 10, 2013

2012 香港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7000人盆菜宴 破世界紀錄

7000人盆菜宴 破世界紀錄
2012年01月03日
Apple

【本報訊】踏入 2012年,香港人昨又再打破一個世界紀錄。繼極速高空倒吊逃脫、逾千人舞 88龍、 430人 24小時接力扒龍舟後,逾 7,000人昨日集體吃盆菜,寫下相信是香港今年第四項世界紀錄。大家眾志成城「擦餐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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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人食盆菜圖創世績
2012年01月03日(二)
The Sun

吃盆菜近年幾乎成為新年的必備節目,國際獅子總會昨在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筵開六百席的大型盆菜宴,圖刷新吃盆菜的世界紀錄,共招待六千名來自旗下服務機構及低收入人士,包括長者、殘疾人士及新移民等。大會又安排舞龍及醒獅表演,讓參加者一起歡度新年。

Thursday, April 19, 2012

元朗大棠荔枝山莊 梁福元霸官地18年


大棠荔枝山莊 霸官地18年
經濟日報 
4/19/2012


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如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非法佔用官地達18年之久,署方僅發清拆信,卻未有行動。


荔枝山莊近3成面積為官地,部分地方闢作燒烤場,園內豎有漁護處郊野公園指示牌。



地政總署4宗罪


【經濟日報專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曾聲言不排除「流血保僭建」,其有份營運的元朗大棠荔枝山莊,被揭非法霸佔郊野公園官地18年,及違規於附近的丁屋開設酒樓食肆,被地政總署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要求清拆及還原。


審計署昨日狠批地政總署無決心執法,批評該署4宗罪,包括逾期處理約500宗危及人命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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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3成地僅12警告 無行動
審計署昨發表最新的衡工量值審計報告,地政總署再度榜上有名。報告指地政總署早於93年已得悉一個位於元朗、商營的康樂公園,非法佔用大欖公園內政府土地,惟元朗地政處在96至11年間,僅發出12封警告信,卻未有執法行動。據了解該公園為大棠荔枝山莊。報告指山莊在2000年提交圖則顯示,共佔地1.2萬平方米,惟當中3成、約4,600平方米是佔用官地,涉及面積約等如11個標準籃球場,目前違規情況仍然存在。


有份營運山莊的梁福元昨接受傳媒訪問時,承認知道當局曾多次要求拆卸園內霸地設施,強調園方已向部門申請短期租約,而涉及的設施「已拆得七七八八」,剩下的將會拆除。


審計署認為,山莊非法佔用官地18年,地政總署和漁護署須加快採取執法行動。地政總署回應表示,山莊已承諾在兩個月內拆除違規建築;漁護署則回覆指,會繼續跟進及監察違規情況。


丁屋違規開酒樓 涉梁福元
本報發現,大棠荔枝山莊負責人不止霸佔郊野公園,規劃署發言人證實,去年3月曾要求山莊附近一違規酒樓還原其丁屋用途,但到5月限期結束時,對方仍然未有行動,城規會正研究檢控負責人。該酒樓地段的用途是「鄉村式發展」,只可興建小型屋宇;11年前該地段獲城規會准許,有條件下作臨時食肆及停泊車輛,但申請人一直未能履行條件,被撤銷臨時許可。
根據城規條例,新界鄉郊違例發展,初犯者最高罰款50萬元,如未作改善,每日再加罰款10萬元,重犯個案最高罰款100萬元。


除大棠荔枝山莊外,審計報告亦提及另外5宗執法不力的個案,包括向非法佔用者提供短期租約,變相鼓勵先霸後租(見另文——「放生違規者 縱容先霸後租」)。報告指截至去年12月,地政總署有494宗危及人命的土地佔用個案未能完成,當中7成、近350宗超過4個月的期限,有4宗更拖延10年。審計署批評地政總署執法緩慢、處理個案不當以及檢控數太偏低。


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坦言,非法佔用官地在新界地區十分普遍,認為當局應加強執法及檢討罰則,增加阻嚇。


前城規會副主席黃澤恩表示,非法佔用官地者現時僅交還佔用期間的租金,阻嚇性不足,建議將罰款上調為所需補交租金的2倍或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