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8, 2012

沉香大王陳觀榮打鼓嶺村屋住所遭爆竊險失150萬「爛木」


沉香大王險失150萬「爛木」
星島日報 
5/28/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沉香有價,賊人不識寶!「沉香大王」位於打鼓嶺村屋住所遭爆竊,賊人由天台潛入,翻箱倒篋,偷走三十八萬現金與一隻勞力士手表,總值逾四十萬元,但沒有發現房間擺放一棵價值一百五十萬元沉香,事主慶幸賊人「唔識貨」,否則損失慘重。


  「沉香大王」居所揭發失竊案,一棵百萬身價沉香樹幸保不失!事主陳觀榮,五十三歲,與妻育有兩名十一及十三歲兒子,但妻兒早年移居英國,他獨居坪原路坪洋村一幢兩層高村屋。陳是該村原居民,三代一直經營沉香生意,有「沉香大王」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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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事後憶述,前日因赴友人喜宴,昨凌晨四時始返家,發現家中凌亂不堪,睡房抽屜打開,裏面三十七萬港元與一萬元人民幣貨款,以及一隻價值二萬八千元勞力士手表同時失去,懷疑有賊人入屋爆竊,於是報警。


  忘鎖天台門揖盜
  由於三樓天台鐵門平日會加上鎖頭,但事發時沒有上鎖,陳懷疑前日離家時忘記鎖上,讓賊人有機可乘,利用地下外牆去水渠攀爬上天台,再經樓梯落樓大肆搜掠,得手後循原路逃走


  他經算點證實只損失現金與手表,擺放在其他房間的名貴沉香原封不動,包括一棵價值一百五十萬元的沉香樹。「嗰個賊肯定唔識貨,如果唔係就損失慘重」,陳指賊人可能以為該棵沉香是一棵爛木頭,所以沒有興趣偷走。


  據陳透露,自祖父起三代都是經營沉香生意,並在附近昇平村開設全港首個種植沉香樹的「沉香園」,現時約種有萬棵沉香樹,其家門前亦種有四至五棵沉香,但只有五至六年樹齡。他透露,家傳之寶不是幸保不失值百萬元的沉香樹,而是一塊重七公斤、市價一千二百萬元沉香,目前擺放在深圳與買家磋商。


  經過今次失竊教訓,陳表示會加強居所的防盜措施,包括在屋內外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天台加裝圍欄與鎖頭,希望可以防止盜賊再次光顧。據坪洋村村民表示,村內治安一向太平,甚少有入屋爆竊事件發生,僅間中門外的物件失去,疑遭人順手牽羊。

四大連鎖超市百佳惠康華潤及吉之島每日棄87噸食物

四超市每日棄87噸食物
明報 –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地球之友的調查發現,本港4大連鎖超市每日棄置約87公噸食物,造成大量浪費。


地球之友稱,百佳、惠康、華潤及吉之島,以約650分店計算,每日丟棄約87公噸食物。一年下來,棄置量相當於2,000架雙層巴士的重量。在這些食物垃圾中,約三分之一為麵包、蔬果甚至壽司等尚未過期的寶貴食物,其餘三分之二則為生果殼及過期食物等不可食用的廚餘。


調查過程中,調查員見過丟掉的食物中,有離到期日還有5日的麵包。不過,有超市職員私底下警告調查員,禁止讓拾荒者拾取食物,而部分包裝食物如麵包,更於棄置前刻意被爛淋水,無法食用。


地球之友發言人指:「本港的超市集團財雄勢大,每月肯花兩千多萬元賣廣告宣傳 ,但對於十元八塊的『賣剩』食物,卻怕影響生意而不讓拾荒者取用,予人『超市霸權』的惡霸印象。」


地球之友早前去信四大超市,詢問其減少及處理廚餘的政策。惠康表示,對過期食物有一套處理機制,但會考慮本會回收廚餘的建議;華潤亦會考慮有關食物捐贈的方案,但要確保食物安全及質素;吉之島則需要更詳細資料才會再作考慮;百佳回應指超市內部有守則控制超市內的廚餘量,暫時未會考慮本會減少廚餘的建議。


地球之友稱,相較於外國超市履行企業責任的經驗,香港的超市集團相當落後。以英國的食物銀行Fareshare為例,它每獲贈一噸食物,捐助的食物公司會同時捐出16英鎊作為行政費用。有此一著,是因為對比於運往堆填區的50英鎊廢物處理成本 ,付出16英鎊予食物銀行更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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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之友促請超市將未過期的賣剩食物,贈予食物回收銀行,協助基層市民。超市應回收過期及腐爛的廚餘,用於堆肥或動物飼料。


地球之友促請政府盡早落實「垃圾按量收費」及「堆填區廚餘禁令」,推動超市等工商業著力減廢,並支援食物銀行及廚餘回收業。


(即時新聞)


四大超市年丟3.1萬噸廚餘
星島日報 
5/29/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地球之友調查發現,本港超級巿場平均每日丟棄百多斤廚餘,以全港四大連鎖超巿共六百多間分店推算,年丟廚餘量有逾三萬公噸,相等於二千架雙層巴士的重量;當中有三分一更是未過期、尚可食用的食物,包括生果、蔬菜、壽司和肉類。但團體發現,部分超市故意破壞丟棄的食物包裝,加水甚至加入漂白水,令拾荒者無法食用;環團促請超市將廚餘捐贈給食物銀行,助基層紓困。
  
  地球之友在今年一月至五月期間,抽查分別位於港島、九龍東和九龍西共五個丟棄超市廚餘的垃圾站。結果發現,包括兩間惠康、兩間百佳和一間華潤在內共五間超市,每日平均丟棄廚餘量有近一百三十五公斤。團體以全港四大連鎖超巿六百五十間分店推算,年棄廚餘量高達三萬一千公噸,相等於二千架雙層巴士的重量。


  在抽查的超市棄置廚餘中,有三分一是未過期、尚可食用的食物,大部分是生果和蔬菜,有少量肉類和壽司,而離到期日尚有五天的袋裝麵包,也在丟棄之列;其餘則是「不可避免的廚餘」,包括果殼和果皮等。


  過期食品可作堆肥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馮詩麗相信,超市為確保貨架「常滿」,到晚上仍大量製作壽司;又為保證貨品外觀「靚仔」,若一棵菜只有一部分略為變黃,也會全棵丟棄,她批評超市行為浪費和「折墮」。


馮詩麗又指有垃圾站工人透露,部分超市的職員故意切爛蔬果,又將包裝完整且未到期的麵包淋水,甚至淋漂白水後才丟棄,避免拾荒者免費獲得食物。


  地球之友建議超市將廚餘捐贈予食物銀行,由食物銀行上門回收可食用食品,既能減低處理廚餘而衍生的費用,又可幫助基層市民;至於過期和腐爛的廚餘則可用於堆肥或動物飼料。


  期梁振英「消滅廚餘」
  另外,馮詩麗批評,現屆政府無誠意推行「減廢」措施,期望候任特首梁振英上任後實踐「消滅廚餘」的承諾,推行健全的回收系統,如實行垃圾按量收費和禁止廚餘進入堆填區等措施。


  環保署表示,會就諮詢期所得意見,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未來「減廢」路向的建議,並會繼續推動減廢回收,密切監察香港的廢物問題及所需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