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錢與退稅
謝曦
worldjournal
1/2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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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曾俊華將於2月1日發表本屆政府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社會輿論焦點集中在政府會否像去年一樣,再向每名永久居民派發6000元。但政府日前已傳出風聲,不再派錢了,改以退稅作為「還富於民」的措施。
自由黨和民建聯均同意退稅取代派錢。但問題是,派錢和退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思維,如果政府決定取後者而捨前者,必須要有足夠的行動以說服市民。
派錢,作為施政的一部分,是下策。為政者只有在無計可施、民望低微的情況下,才出此策。
然而,派錢的唯一好處是人人有份,具有最基本的公平性,可以暫時解決基層老百姓生計之苦,甚至某程度上,短暫達到財富重新分配的效果。
但退稅就不一樣了,顧名思義,只是退錢給有繳稅的人,而一般來說,有能力繳稅的人,都不是最貧窮最基層的人。因此,退稅未能達至財富重新分配的效果,它也只能「還富」給部分經濟能力相對好的市民。但政治人物像民建聯的李慧(王京)便解釋,該黨不贊成再派錢,因為派錢只能解決眼前問題,未能為社會的長遠需要作打算。當然,派錢是短視之舉,但問題是,不派錢就等於政府有長遠規劃了嗎?
特區政府成立14年多,民建聯也成為議會最大黨,如果這個行政和立法權力均握在手中的「擬似執政聯盟」有長遠規畫,為什麼政績迄今乏善可陳?!
別忘了,派錢去年才開始!民建聯議員以「長遠規畫」為理,反對派錢,固然沒錯,但更重要的是,該黨人要監督政府好好規畫和落實長遠建設,包括增加醫療服務資源、建立全民養老金、增建公共房屋等,如果這些談了那些久的公共建設還遙遙無期,那麼,不如派6000元,起碼讓小市民可享得一時之快,總比自由黨提出的「減免商人利得稅」來得合理!
《香港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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